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舊聞] 通姦、刑法、統計

2007/09/13: 回到婚姻本身解決吧  [節錄]
中國時報ˉ時論廣場,曾昭媛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33
ˉˉ美國對於通姦,只有民事上的求償、而無刑法上的罪刑。日本、德國、中國,則是完全沒有通姦罪。而通姦罪在台灣,卻是刑法上要被判坐牢的罪;由於是告訴乃論,原配通常會心軟、不告丈夫,因此最常被告的當事人,就是做為第三者的女性。

2007/09/14: 通姦不除罪,女人是大輸家  [節錄]
中國時報ˉ論壇,官曉薇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34?page=1
ˉˉ依據筆者研究調查,在近幾年地方法院判決(研究範圍自一九九九年至二○○四年)總共一○五五件通姦罪判決中,第三者之女性被提起公訴(佔所有被告百分之三十一)和遭判刑的比例(百分之三十三)的確比丈夫被提起公訴(百分之二十五)和被判刑的比例(百分之十九)高;而在進入法院程序後,丈夫也有高達百分之五十可能會被太太撤銷告訴而得到法院的不受理判決,擺脫法律責任;相對的,第三者女性卻只有百分之三十一可能會受到同為女人的太太原諒並撤銷告訴。
ˉˉ但令人驚訝的是,正如這次「洗門風事件」是一個已婚女性的外遇一樣,女性發生婚外情的案件越來越多,筆者發現,女性發生婚外情遭到丈夫告訴而進入法院程序的案件,與因丈夫發生婚外情的案件數目旗鼓相當,儘管太太提出告訴的案件仍佔所有案件之百分之五十三,卻也有百分之四十一的案件是由丈夫提出告訴的。而在這些女性婚外情的案件中,太太遭判刑的比例(佔所有被告百分之二十二)更高於前述在男性婚外情案件中犯通姦罪的丈夫,而在事後遭自己的丈夫撤銷告訴的可能性(百分之二十一),還比提出告訴的太太對丈夫和第三者女性之撤銷比例要低。依據這樣的研究結果,我們可以知道,隨著婦女進入職場和整體社會風氣開放等因素影響,女性發生婚外情的數量已後來居上,但因為台灣傳統上對於女人「紅杏出牆」的譴責要比男人的「拈花惹草」來的嚴厲,加上男人被戴綠帽顏面盡失,因此在女性婚外情的案件中,丈夫更容易訴諸法律報復出牆的妻子與男性第三者。

2009/03/13: 好聚不好散──野百合怎麼會有春天?從潘越雲事件談離婚制度缺失與去除通姦罪刑  [節錄]
婦女新知基金會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epaper_view.asp?id=9
ˉˉ以台灣現行的法律,被抓姦並非賠錢、道歉了事,而是觸犯刑法、可能要坐牢的,依法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ˉˉ……雖然抓姦新聞時有所聞,但大家或許沒有注意到,最近幾則新聞都出現抓姦者反被告「妨害秘密、傷害罪、入侵民宅、妨害自由」等罪刑,而這些罪刑往往高於通姦罪,也就是說,即便成功告贏通姦罪,自己可能因為抓姦手段非法,而被判處更重的罪刑。……
ˉˉ國科會社科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官曉薇根據 1999 年到 2005 年法院裁判通姦罪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發現被告通姦的丈夫,有 50% 的機率被撤回提告,但是對於被告通姦的妻子,只有 23% 被撤回,也就是說,丈夫對於妻子的外遇是更加無法容忍。因此,即便先生被告通姦的人數多於太太,但是如果根據判決確定數字,最後妻子被定罪的人數還多於丈夫(太太被判刑 209 人,先生被判刑 181 人)。
ˉˉ此外,多年來婦女團體也指出,多數妻子會撤銷對丈夫的提告,卻保留對女性第三者的告訴。從官曉薇博士所做的統計,確實可以發現,女性第三者被提告的人數已經遠高於丈夫(女性第三者被告人數為 512 人,先生為 420 人),若再算入丈夫被撤回告訴的人數遠多於第三者女性,最後先生被提告的人數只有 210 人,而女性第三者則高達 349 人。
ˉˉ從法條來看,通姦罪看似「性別平等」的男女都罰,但是若從實務操作的面向來看,通姦罪的存在,卻造成了懲罰更多女性的效果,無論是懲罰女性第三者,還是懲罰外遇的太太。通姦罪也無法阻止社會上普遍可見的男性外遇,但是受到刑法懲治卻是女性為多。這也突顯了刑事通姦罪罰的不合理性,因為一條看似平等的法律,卻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遠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ˉˉ……本會認為應推動修法,去除刑法中的通姦罪,保留民法求償途徑,讓婚姻回歸民法及情感諮商教育的解決之道。

附註:相關法條
民法 1052 條(裁判離婚)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B0000001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刑法 239 條(通姦罪)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C0000001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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