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文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文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條、項、款、目

中央法規標準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33

第 8 條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

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1、2、3。

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出席」、「列席」與「旁聽」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出席:到場參加。
列席:2. 開會時,到場參與會議,有發言權而無表決權者,稱為「列席」。
旁聽:2. 在會議或法庭,列席聽講而沒有發言權,稱為「旁聽」。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書摘] "Hotel" (大飯店,1965) by Arthur Hailey

〈星期二〉第一章第 72 ~ 73 頁:
ˉˉ他的工作很簡單。來自各方的垃圾是裝在手推車上的垃圾箱裡的,布克‧特將每一輛手推車推進來,每次一點一點地把垃圾鋪開在一只大的平盤裡,像花匠鬆土一樣,將雜亂的垃圾前後耙來耙去。每當一個戰利品被耙到面上時──例如一只可回收的瓶子、完整無損的玻璃器皿、刀叉餐具,有時還有旅客的貴重物品──布克‧特就伸手去把它揀出來,最後把剩下的東西推入火中燒去,然後再把另一堆垃圾鋪開。
ˉˉ今天的回收總數表明本月份 (即將到月底) 的回收量算是中等的。到目前為止,收回的銀餐具約達兩千件,對飯店來說,每件價值一塊錢;瓶子有四千只左右,每只值二分錢;完好的玻璃杯達八百只,每只值二角五分錢;還有大量各式各樣的其他物品,其中竟包括──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一只有蓋的銀湯碗。這項回收每年給飯店節約竟達四萬元左右
ˉˉ每週實得薪金三十八元的布克‧特‧格雷厄姆,現在穿上油膩的短外衣,回家去了。

[筆者註]
(1)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讀 ㄓ) 作量詞,計算物體件數的單位。同「」。如:「一只戒指」、「一隻箱子」、「兩隻耳環」。
(2) 38 × 52 = 1976,40000 / 1976 ≒ 20

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

藍田生玉和藍田種玉

今天在某電視節目看到的。

藍田生玉或藍田出玉:比喻名門出俊秀子弟。
藍田種玉:比喻女子受孕,珠胎暗結。

差一個字,意義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