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新聞] 2010/02/25: 教局長:防誘騙,非反同志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438532.shtml

台北市教育局長康宗虎強調,他們是根據議會附帶決議,才發文希望提醒學校注意,防止社團假借同志名義行「誘騙、行銷」,並非反同志。

主管同志相關業務的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此決議主要是針對未成年學子,在性別認識模糊之時,避免有社團以同志名義去影響學子,或推銷用品等。

對立委及同志團體抗議,黃呂錦茹指出,市府一直都在替同志爭取權益,每年也有補助同志公民運動,今年更調查同志人口數,給予更多保障。市府絕對尊重同志,請外界不要誤會。

提案的議員李慶元昨天表示,有多位家長向他陳情,希望高中職以下學生適性發展,不受外界干擾,等到大專性向定性後,學生當然可自由發揮。

李慶元說,有些同志團體進入校園吸納很多學生,但其目的都要大家訂雜誌、書刊,去某些特定餐廳用餐,甚至從事某些行為,「以同志名義,隱藏商業目的」,這是非常不道德的。

李慶元指出,他尊重同志族群,但反對在未成年學生性向未成熟前,社團假借同志藉口,以外力誘導,否則對家長、孩子都不公平。

這項附帶決議在民政委員會通過,但送到大會審議時,遭到多位議員反對,當時議長吳碧珠裁定擱置,最後並未通過,後來市府基於尊重民委會決議才發出公文

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林奕華得知教育局發出公文,非常訝異,直說無法接受,批評這根本是開倒車,決策草率。她說,同志先天就有人權,應該與其他人一視同仁,而非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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